本電子商務服務(「本電子商務服務」)是由牛奶有限公司(The Dairy Farm Company, Limited(「DFI」及「我們」)針對使用其線上購物服務的顧客(定義如下)專門設計(並擁有及經營)的。
本電子商務服務為顧客和賣方提供買賣商品的平台和機會。「賣方」指DFI或除DFI之外的第三方商戶。特定產品(按下文定義)的上架說明中可載明該產品是否由DFI或第三方商戶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架出售。由賣方出售予您的產品將受個別買方合約(更多詳情請參閱下文第1.7條)的規限:
- 就第三方商戶售出的商品而言,該合約為僅由第三方商戶與您之間直接訂立的協議;及
- 就DFI售出的商品而言,該合約為僅由DFI與您之間直接訂立的協議。
DFI並非您與第三方商戶之間的買方合約的訂約方,並不就任何此類合約承擔責任。此類交易的訂約方將就彼此之間的買方合約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商品上架、購買保證及其他購買相關詳情。
倘若顧客擬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購物服務、或僅希望瀏覽本電子商務服務,在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前均請細心閲讀本使用條款及細則。顧客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或本電子商務服務的任何部分,即代表顧客已閱讀本使用條款及細則並同意接受其約束。
1. 一般規定
1.1. 在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內,下列字詞具有如下定義:
1.1.1. 「優惠券」指賣方發行並可於本電子商務服務有效使用的任何優惠券,包括但不限於「電子優惠券」、「送貨優惠券」及「第三方優惠券」。
1.1.2. 「顧客」指顧客、及(如上下文適用時)指使用顧客的登入賬戶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的所有其他人士。
1.1.3. 「送貨優惠券」指賣方發行並可於本電子商務服務有效使用及可根據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兌換送貨費折扣的優惠券。
1.1.4. 「DFI旗下品牌」指DFI在香港用於出售商品的品牌/營業名稱,包括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萬寧及7-Eleven等品牌/營業名稱,以及DFI可能不時使用的其他品牌/營業名稱。
1.1.5.「電子優惠券」指賣方發行並可於本電子商務服務有效使用及可根據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兌換折扣的優惠券。
1.1.6. 「登入賬戶」指在顧客的憑據下,顧客進入本電子商務服務的登入識別及密碼。
1.1.7. 「訂單」指顧客透過本電子商務服務提交的購買商品的要約。
1.1.8. 「價格」指顧客須就商品支付的價格。
1.1.9. 「私隱政策」指DFI,刊載於此電子商務服務上,就處理從本電子商務服務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所採納的適用私隱政策。
1.1.10. 「商品」指賣方在本電子商務服務提供銷售的任何及所有商品。
1.1.11. 「賣方」指在本電子商務服務銷售商品的任何一方。
1.1.12. 「第三方優惠券」指透過本電子商務服務發行的,可與第三方指定的商品兌換的優惠券。
1.1.13. 「交易」指賣方和顧客分別通過本電子商務服務與訂單相關的商品買賣。
1.2. 所有由賣方透過本電子商務服務銷售的商品均受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限制。顧客在本電子商務服務 提交訂單進行處理,即代表顧客確認已閲讀、明白並同意在顧客提交訂單時具有效力的使用條款及細則。
1.3. 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包含私隱政策,如與任何其他文件(包括宣稱具有合約效力的任何DFI店舖政策文件)有任何歧義,概以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為準 ,除非其他文件明確註明該文件之條款優先於本使用條款及細則。
1.4. 顧客同意:(i) 提供完整和最新的資料,以辦理本電子商務服務的登記手續;並(ii) 其只有權在任何時間持有本電子商務服務的一項登記。就有關以信用卡付款的登記而言,顧客須向DFI提供準確及完整的信用卡資料,並向DFI及賣方聲明及保證任何已於電子商務服務上登記的信用卡已獲授權並為合法。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時,顧客亦必須遵循以下條件:
1.4.1. 每位顧客只可在每項服務登記中註冊一個手機號碼及一部裝置;我們明確禁止同一顧客使用多個手機號碼及/或裝置;及
1.4.2. 任何顧客如意圖重複或多次使用每位顧客可享有的一次性優惠券或其他利益,均視為非法使用該優惠券或利益,並會導致相關優惠券或利益失效,及/或終止該顧客的服務登記。
DFI和賣方保留向顧客收回任何不合法使用的優惠券或其他利益的價值之權利。
1.5. DFI擁有絕對酌情權,可基於任何理由拒絕任何人士登記成爲顧客,並可終止任何顧客的登記。
1.6. 顧客同意就每一項使用其登入賬戶所進行的訂購付款。顧客須負責更新其登記資料,包括透過本電子商務服務記錄的信用卡資料。其記錄如有任何變更或其信用卡如發生任何損失、盜竊或未經授權使用,顧客須自行負責向其銀行作出通知。
1.7. 所有訂單須經賣方全權酌情接納方為有效,賣方接納的每項訂單(被接納的訂單被稱為「買方合約」)構成一份獨立的合約。您確認,除非您收到賣方表示接納您的訂單的通知,否則賣方不會成為賣方與您之間作出與產品出售或其他交易有關的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或承諾的訂約方,因而賣方毋須就由此招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賣方保留全權酌情拒絕受理或接納來自平台或透過平台收到的任何訂單的權利。
1.8. 賣方須作出合理的努力以滿足顧客透過本電子商務服務 提出的訂購,但倘若賣方基於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供應短缺、供應變化、未能就顧客地區安排送貨服務、或賣方對某商品收取了不正確的價格標示價格出錯)拒絕或未能滿足任何訂購,賣方無須向任何人士承擔責任。
1.9. 儘管有上文第1.8條的規定,賣方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認為顧客的信用不可予信賴或出於任何其他理由拒絕任何訂單。
1.10. DFI及賣方對顧客的密碼管理概不負責,顧客須自行確保對其密碼作出嚴格保密,以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其登入帳戶。DFI須合理地防止任何未經授權人士進入本電子商務服務。然而,對於任何第三方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顧客的登入賬戶進入本電子商務服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DFI及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11. 就任何一項交易而言,標準送貨服務(即上午下的訂單,由賣方或DFI(或其代理人)代表賣方決定當天下午稍晚或第二天送貨;或當天下的單由賣方或DFI(或其代理人)代表賣方決定翌日或另定來日送貨)的產品最大下單量為99個。其他限制和規定將適用於賣方或DFI(或其代理人)代表賣方提供的任何快遞服務(即指預計在下單後一小時內送貨者),這可能包括限制每張訂單的產品數量和/或產品重量。
1.12. 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展示的商品及價格僅供參考,以下達相關訂單時的調整或修改為準。
1.13. 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展示的價格並不包括送貨費用、服務費及膠袋收費。有關送貨費用的詳情,請參閲第4.12條。
1.14. 商品供應會因應所選擇的送貨地區而有所不同,轉換地區會重設可選購之商品。
1.15. 客戶可在訂單產品包裝、分配給提貨員或賣方確認交付之前的任何時間取消訂單。如果訂購的產品是特殊項目(「特殊項目 」),要求賣方預購或預購特殊項目(例如節日期間預購或預購的產品,例如:中秋節月餅;聖誕和新年禮物籃;為客戶預訂天然聖誕樹(如本電子商務服務通知客戶之特殊項目)),則客戶將無法在確認付款後取消該訂單。如本電子商務服務中的產品說明所述,特殊項目的其他特殊條款及細則可能適用–此類特殊條款可能包括最少提前下單期,最少下單量,特定送貨日期、特殊運費等。
2. 價格
2.1. 賣方會合理的確保在本電子商務服務展示的商品詳情(包括上架價格、大小規格等)均為最新的資料,但賣方保留權利可對商品的上架價格及其他詳情作出更改,無需事先通知。
2.2. 本電子商務服務提供的上架價格僅適用於本電子商務服務線上購物。部分商品的價格可能與賣方實體商店(如適用)提供的價格不同。某些商品(特別是新鮮商品)的價格,每日均有波動,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提供的價格僅供參考。當顧客提交訂單時,結帳頁面上顯示的商品價格可能會根據第2.3條和第2.4條的規定進行調整。 賣方對相關商品收取的價格為送貨時本電子商務服務最終帳單中所顯示的價格。
2.3. 並非所有商品的大小規格均與本電子商務服務上提供的描述完全一致。賣方保留以最接近的價格提供最接近的商品大小規格的權利,惟不得重大地有別於顧客訂購的商品。
2.4. 倘若由於以下原因而對相關訂單作出修改,則在提交訂單時,本電子商務服務結帳頁面上所顯示的賬單與交貨時本電子商務服務上所顯示的最終賬單之間可能會有差異:由於商品缺乏存貨、替換商品、無法獲得會影響產品價格的特別優惠(例如,倘若該優惠為購買多個同類型商品的折扣,但顧客無法購買構成該折扣的必要數量的同類型商品)和磅量商品(例如,顧客以整個單位購買商品,但價格根據商品重量而定,而重量可能因單位而異)。就更改該等相關訂單而言,DFI及賣方保留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中調整賬單的權利,且此調整將在交貨時於本電子商務服務顯示的最終賬單上標記。至於磅量商品,請注意本電子商務服務內結帳頁面所列的價格,是基於該訂單的預估重量,初步計算出顧客訂單的賬單結算費用。交貨時最終賬單收取的實際價格,會根據顧客訂購的磅量商品實際重量收費,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超出本電子商務服務內結帳頁面所列的價格。交付給您的預貼標籤實際重量物品上顯示的標籤價格可能有別於您的最終賬單上顯示的價格,因為標籤價格僅適用於店內購買。
2.5. 倘若顧客要求對賣方已經接納的訂單作出修改,則有關訂單上顯示的總價格將會作出相應的更改,以反映有關修改並且會在送貨時於電子商務服務顯示的最終賬單上列明。
3. 付款方式
3.1. 本電子商務服務現時支援 Visa 和MasterCard信用卡線上付款。請在訂單遞交後15分鐘內完成支付,否則訂單會自動取消。
3.2. DFI使用第三方付款服務以處理本電子商務服務的網上交易。當顧客下訂單時,顧客須同意及接受該第三方付款服務的相關服務條款及細則,以便處理訂單。顧客的信用卡資料將會被DFI(代表賣方)及/或付款服務供應商收集、處理及保留,以處理交易及/或回覆有關交易的任何查詢。顧客同意與透過顧客的登入帳戶進入本電子商務服務的任何其他人共同及各別承擔於第三方付款服務供應商處理信用卡交易的過程中,顧客所招致、所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DFI及賣方於任何情況下均毋須承擔任何有關此類信用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3. DFI可在任何時間更改可於本電子商務服務結算交易的方式,有關變更可透過電郵、短訊或本電子商務服務通知顧客。
3.4. 如顧客使用信用卡付款,DFI會要求發卡機構獲得授權,並在此過程中預扣訂單的全額款項。在賣方準備出貨時,顧客將無法使用已獲授權的款項,而顧客的信用卡只會在出貨完成後才會被正式扣除款項。
3.5. 如顧客在扣款前便已退貨或扣款前所訂購的產品缺貨,任何對你信用卡的授權,可需要多達 45天才可撥回,並且因應不同的發卡機構而異。有關的具體時間安排,請聯絡有關金融機構。
3.6. 本電子商務服務為加強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故要求顧客每次於本電子商務服務透過信用卡進行網上交易時,通過一次性密碼網上交易認證程序以驗證持卡人的身份。為此,發卡機構會向顧客以短訊形式提供一次性密碼以通過網上交易認證程序。請確保顧客已啓動本電子商務服務中一次性密碼網上交易認證程序的功能。
4. 送貨政策
4.1. 視乎所訂購的產品而定,賣方將安排將產品遞送予顧客,。賣方或代表賣方的DFI(或其代理人)(如適用)須盡合理努力,按照登記表格列明或最近記錄的顧客送貨地址於顧客選擇的時段送遞已下訂單的商品,但對由於在其合理控制範圍以外原因導致的任何延誤、更改送貨時間或無法送貨,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2. 在顧客為商品下訂單並結算交易付款後,賣方會按照顧客於本電子商務服務內的購物車送遞該商品。顧客在提交訂單時須將所有想購買的商品(包括贈品及換購商品)放到購物車內。未於提交訂單時放置購物車內的物品將不會送貨。。
4.3. 賣方送貨的地區範圍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島、九龍及新界以及部分指定的鄉郊或離島地區。
4.4. 農曆年初一及初二、以及8號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懸掛時、或賣方或作為送貨代理人而代表賣方的DFI判斷為進行送貨並不安全的天氣情況下,將不會提供送貨服務。
4.5. 倘若大廈50米範圍內沒有合法的上落貨區,賣方將無法提供送貨服務。倘若為賣方的送貨車輛不能直接到達的地區或在三樓以上沒有操作正常的電梯到達的大廈,賣方則無法提供送貨服務。
4.6. 在下達訂單後,顧客的送貨地址如有任何更改,顧客須立即通過本電子商務服務通知賣方。
4.7. 顧客須於下訂單時指定的時段內收取該訂單的所有商品,否則(除非有關商品缺貨):
4.7.1. 代表賣方的DFI將根據第2條的規定,按照所訂購的商品各自的價格向顧客收取費用。倘若賣方根據第2.3條對價格進行了任何調整,或者根據第2.4條及第2.5條對訂單進行了更改,則訂單總價中的差額將於送貨前透過信用卡退還給顧客;及
4.7.2. 賣方保留取消訂單的權利。
4.8. 賣方只會將送貨商品送至登記表格指定的送貨地址的入口,而沒有義務或責任將商品送往顧客指定的其他地方。收取送貨商品時,顧客必須與交貨員確認收到商品(除顧客已向賣方作出特別指示,可將商品置於門外(顧客需就該等送貨自承風險)的情況外)。顧客須確保在指定的送貨時間於顧客的地址有已獲授權收取訂購商品並且年滿16歲的人士在場收取訂單商品。倘若並無上述人士在場,賣方會撤回送貨並在另一協定的時段再行嘗試。在此等情況下,賣方及/或代表賣方的DFI保留絕對酌情權,可向顧客收取額外的送貨費用。
4.9. 倘若送貨商品中包括含酒精飲品、煙草商品或其他禁止向未成年人士出售的商品,則在場收取該等含酒精飲品、煙草商品或其他商品的人士必須年滿18歲(需出示證明文件)。倘若並無上述人士在場,賣方會撤回送貨並在另一協定的時間再行嘗試。在此等情況下,賣方及/或代表賣方的DFI可保留其絕對酌情權,向顧客收取額外的送貨費用。
4.10. 為保障您作為顧客的權益,顧客應收到商品時當場核對送貨商品,核對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種類、規格、數量(包括商品最小包裝單位)、金額、贈品、外包裝、票據等是否與訂單一致,冷凍食品的狀態等,核對後再進行簽收。商品送達時顧客可以拆開外包裝驗收,但在未確認收貨前,顧客不可拆開商品本身的內包裝,若內包裝被拆開,賣方及代表賣方送貨的DFI(或其代理人)將不再為前述商品問題負責。
4.11. 賣方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拒絕向任何顧客送遞商品。
4.12. 除非賣方自行決定放棄,顧客須支付(由賣方不時決定的)送貨費。
4.13. 配送訂單可能不時受最低淨消費金額的限制。
4.14. 顧客收取送貨商品時,可將用作送遞本電子商務服務項下購買商品的指定購物袋交予送貨員回收。
4.15. 指定購物袋如有任何損毀,送貨員有權拒絕回收。
4.16. 此回收安排只接受指定購物袋,其他非指定的購物袋均不接受回收。
4.17. 送貨當天交予顧客的指定購物袋不可即時回收;顧客可於下個送貨日交予送貨員回收指定購物袋。
4.18. 賣方的實體分店均不會接受相關賣方的分店免攜送貨服務所提供的保溫袋、環保袋或購物袋的回收(即由實體店而不是通過此電子商務服務提供的送貨服務)。
4.19. 若有關此述購物袋回收活動及安排的條件及細則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4.20. 如有任何關於此述的購物袋回收活動及安排的爭議,賣方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5. 特別商品
5.1. 倘若顧客訂購的商品包括任何煙草或含酒精商品,顧客須已年滿18歲並可合法購買此類商品。
5.2. 顧客應確保任何未滿18歲或無法合法購買煙草或酒精產品的人士均不得使用其登入帳戶購買煙草或酒精產品。
6. 擁有權
6.1. 商品的所有風險在送貨時轉移予顧客,惟代表賣方的DFI保留有關商品的擁有權直至已收到所有相關貨款。
6.2. 由賣方品牌(如出現在電子商務服務的該等產品的說明所示)出售的商品乃由DFI作為賣方向顧客出售。
6.3. 由DFI之外的第三方商戶出售的商品乃由該等商戶(如出現在電子商務服務的該等產品的說明所示)作為賣方向顧客出售。
7. 退貨/退款
7.1. 在本電子商務服務展示的商品的影像可能會與商品或商品説明並不完全一致,只供參考。顧客無權基於商品與其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影像並非完全一致而要求退回商品。
7.2. DFI(作為本電子商務服務的營運者)或賣方(作為商品的發售人)對於在本電子商務服務展示商品所提供的任何意見或資料,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對於任何該等資料的任何不準確或失實陳述亦不負任何責任。
7.3. 賣方,及/或代表賣方作為送貨代理人的DFI(如適用)會盡合理努力,以確保會正確滿足有關訂單,如出現任何誤差,將按下列方式處理,惟顧客須於送貨或取貨後三日內以電郵(contactus@yuurewardsclub.com.hk)或熱綫電話(電話號碼+852 3001 1299)作出通知。
7.3.1. 倘若賣方絕對酌情決定任何商品在送貨時有損壞情況、銷售期限已過、送貨時遺漏或送遞的商品錯誤,賣方會向客戶退回該商品的價格或替換該商品。顧客必須在收取送貨商品後24小時內以電郵(contactus@yuurewardsclub.com.hk)通知賣方相關問題,以供賣方斟酌。
7.3.2. 倘若任何並非包括在訂單內的商品錯誤送遞予顧客,賣方保留權利收回錯誤送遞的商品。
7.3.3. 倘若顧客被收取並無包括在送貨商品內的商品價格,賣方或代表賣方的DFI會向顧客退回(扣除所有適用折扣後)實際收取的該商品的價格。
7.3.4. 倘若顧客就任何商品被多收價格,賣方,或代表賣方的DFI會將差額退回予顧客,或者向顧客提供等值或更高價值的優惠券,由賣方或代表賣方的DFI酌情決定。
7.4. 賣方就任何送貨商品須承擔的責任僅限於上文所述的退款或更換商品,但不包括任何其他補償。
7.5. 退款將退回至顧客於登記表中提供的信用卡帳戶中 (賣方或代表賣方的DFI持有該選擇權)。DFI及賣方不會恢復或退款已用於退款訂單中的促銷代碼、優惠碼或優惠券。賣方及代表賣方的DFI將無義務透過使用促銷代碼,優惠碼或優惠券退還根據相關訂單從應付款項中扣除的任何金額。
7.6. 如有任何對第7條所述的顧客補救措施的爭議,代表賣方的DFI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8. 於訂單使用優惠券、禮券及促銷
8.1. 訂單購買淨值必須至少為$10港元(扣除任何優惠券及其他折扣)方能使用優惠券。
8.2. 優惠券不可兌換為現金,任何優惠券中未使用的金額均不予更改或退款。每張優惠券只能用於一次交易。
8.3. 優惠券不適用於購買部分產品,有關詳情請參閱個別優惠券的條款及細則。
8.4. 「電子優惠券」及「第三方優惠券」可於本電子商務服務兌換現金折扣,但不能減免送貨費 (優惠金額會按訂單中每個商品價格比例攤分於每個商品上);「送貨優惠券」只可用作減免送貨費之用。
8.5. 顧客於每張交易訂單最多只能使用一張「電子優惠券」及一張「送貨優惠券」。 若多於一張第三方優惠券不是用於由同一個第三方指定的商品,則顧客可於任何交易使用多於一張第三方優惠券。
8.6. 顧客只需於結賬時,於「優惠券」部分選擇相關優惠券,即可享用任何優惠券。
8.7. 優惠券不適用於以傳真或電話下單之訂單。
8.8. 顧客使用任何優惠券進行交易後如申請取消訂單或退貨或退款,賣方將不會恢復已使用於此訂單的優惠券。請見第7.5條的規定。
8.9. 優惠券可能會過期或失效。賣方沒有義務補發、恢復、延長有效期或對已過期或失效的任何優惠券的價值進行退款。詳情請參閱相關優惠券的條款及細則。
8.10. 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萬寧、7-Eleven或該等其他旗下品牌的門市內或其他通訊平台上的所有的促銷並非全部都展現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
8.11. 如有任何關於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上使用優惠券的爭議或任何促銷的適用的爭議,代表賣方的DFI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9. 優惠券中心
9.1. 賣方可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中的「優惠券中心」部分提供不同類型的優惠券以供領取。
9.2. 顧客可以透過單擊屏幕上顯示的可領取優惠券從優惠券中心領取優惠券。 顧客領取的優惠券將分配到該顧客的電子商務服務帳戶。
9.3. 顧客可領取的每種優惠券的數量可能會受到限制,並且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提供給顧客。 一旦所有可領取的優惠券後已被顧客領取後,優惠券將從優惠券中心中刪除。
10. 恒生銀行優惠
10.1. 恒生銀行在本第10條提供的優惠僅適用於由DFI作為賣方售出的商品。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下訂單並以恒生銀行enJoy Card付款的顧客可針對DFI作為賣方於7-Eleven品牌下的商品享有95折的折扣優惠,受如下所有條款及細則的規範:
10.1.1. 顧客使用恒生銀行enJoy Card支付在本電子商務服務的訂單,且針對DFI作為賣方於7-Eleven品牌下售出的商品,顧客必須於適用月份的8日或18日進行支付;並受恆生銀行在優惠條款及細則中不時指定的每張訂單的最低淨付款額的規範。
10.1.2. 顧客必需於適用月份的8日或18日凌晨00:01 至晚上23:59 登入本電子商務服務進行並完成交易。
10.1.3. 此優惠不適用於購買香煙、奶粉、尿片、換購券 、網上遊戲產品、網上遊戲卡、流動電話儲 值卡/ 電話卡/ 增值券、八達通卡/ 產品、印花換購品、現金券、禮券、禮品卡、預 付卡、各款入場券/車票/郵票、塑膠購物袋收費、其他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於八 達通最後10次紀錄列印、預付、電子券、賬單繳費、捐款、八達通及電子錢包增 值服務、傳真及影印服務、電池充電服務、電池租貸服務、速遞取件、退件服務、 相片沖曬服務、儲物櫃、迪欣湖活動、泊車繳費、自助洗衣服務)。
10.1.4. 該項折扣優惠不可與其他特別優惠一併使用。
10.1.5. 該項折扣優惠須視存貨供應的情況而定,須受該項優惠的條款及細則規範,並可能會有所變更,無需事先通知。請在提交訂單時參閲有關優惠的詳情。
10.1.6. 恒生銀行及DFI保留權利,可不時更改或終止該項優惠及修訂優惠的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爭議,恒生銀行及DFI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包裝處理費
11.1. 我們會根據適用的法律規定(包括塑膠購物袋收費規定)收取包裝處理費。
12. 掃描及快遞
DFI在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萬寧、7-Eleven以及其他旗下品牌在香港經營的某些商店可能支持本電子商務服務的掃描及快遞功能(“ SGE”)(請在商店位置現場檢查)。此功能允許顧客在其電子設備上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掃描商店中的產品,並使用指定的SGE自助結賬機進行結賬。在這種情況下,將適用以下條款:
12.1. 每個顧客對SGE的使用都受到每天使用次數和每個訂單中包含的物品數量的某些限制。每個商店可能會應用不同的限制,並且顧客在特定商店使用SGE時可以在電子商務服務上進行驗證。
12.2. 某些產品不適合SGE服務。
12.3. 如果產品包含禮物,請掃描禮物的條形碼(如果有)或請求商店工作人員幫助。
12.4. 要使用SGE完成訂單的購買,顧客必須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處理付款,生成QR碼並使用終端在指定的SGE結賬島上掃描QR碼。
12.5. 如果顧客的SGE訂單中包含任何煙草或酒精產品,則顧客必須年滿18歲且可以合法購買此類產品,否則不允許顧客購買此類煙草或酒精產品。
12.6. 您只能在使用SGE購買產品的適用商店中申請任何SGE訂單的售後服務。
12.7. 如有關於使用或使用SGE的任何爭議,賣方的決定為最終且有效力的決定。
13. 不可抗力
13.1. 倘若由於任何「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火災、傷亡、意外、天災、自然災害、暴亂、民眾騷亂、封鎖或禁運、大流行病或流行病或任何性質疾病的廣泛傳播、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機關或監管機構的法律、命令、宣告、規例、要求或規定、罷工、勞資爭議、勞工短缺或技術工人短缺、商品或原材料短缺或缺乏供應、運輸延誤或任何其他在賣方或DFI(如適用)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理由(不論是否與前述理由相似)),導致DFI或賣方不能履行其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下的責任,DFI及賣方(如適用)在該等妨礙的範圍內無須就此承擔責任。
14. 使用條款及細則的變更
14.1. DFI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對本使用條款及細則作出修訂,無需事先向顧客作出通知。顧客應在提交任何訂單前審閲本使用條款及細則。顧客提交訂單,即代表顧客已接納當時適用的使用條款及細則。
15. 準據語言
15.1. 倘若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及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6. 第三者權利
16.1. 縱使有香港《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及/或其他司法管轄區之類同法例,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為DFI、賣方及相關顧客利益而立,並不創造或賦予第三方任何利益。《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及/或其他司法管轄區之類同法例下,授予第三方行使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條文之適用性在此明確豁除,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並非亦不擬由DFI、賣方或顧客以外的任何人士強制執行。締約各方根據本使用條款及細則或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條文行使其終止、撤銷、同意修改、放棄、變更或和解的權力,並不需任何第三方(包括DFI零售集團控股有限公司(DFI Retail Group Holdings Limited))同意。
17. 可分割性
17.1. 若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被任何具管轄權的司法管轄區的任何法院或仲裁庭認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則會被分割,其餘條款將繼續具有十足效力,猶如該等條款在並無該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條款的情況下訂立。本條款的每項條款須被視為分開及獨立的條文,任何條款不可強制執行概不損害任何其他條款的可強制執行性。
18. 適用法律
18.1. 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顧客、DFI及賣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19. 發表評價的規則
19.1. 概述
19.1.1. 第19條規定的規則之目的為促進顧客根據其實際的採購作出公正、客觀、真實的評價,進而為其他顧客在購物過程中提供參考。這些規則基於私隱政策的規定,並作為將隱私政策應用於顧客使用電子商務服務的評價功能的參考。
19.1.2. 顧客必須遵照私隱政策的規定以及本使用條款及細則;若隱私政策與本使用條款及細則有差異,則以隱私政策為準。
19.2. 評價內容
19.2.1. 顧客可以在收到商品後根據其實際結算的交易對商品和送貨服務發表評論。
19.2.2. 評價包括商品評價和送貨服務評價。商品評價包括評分等級及評論內容;送貨服務評價包括評分等級和評論內容。
19.2.3. 顧客目前無法自行刪除其於本電子商務服務上發表的評價。
19.3. 評價原則
顧客了解其評價將成為其他顧客及賣方對相關商品的重要參考點,並同意提交誠實的評價。顧客不得發表以下評價:
19.3.1. 包含非法內容或描繪暴力行為的內容的評價;
19.3.2. 與顧客購買的商品無直接關係的評價;
19.3.3. 僅包含純數字、隨機字母、亂碼、標點符號、或表情符號等內容的評價;
19.3.4. 包含淫穢詞語等的評價;
19.3.5. 包含人身攻擊、針對任何人的惡意詆毀的內容評價;
19.3.6. 內容重覆率超過60%,且無參考意義的評價;
19.3.7. 其他違反法律和私隱政策的評價。
19.4. 評價審核
19.4.1. 為了確保評價的公正、客觀和真實性,DFI可以實施技術手段管理評價,以防止違反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評價,以及惡意、不當、異常並會破壞本電子商務服務評價系统或惡意詆毀DFI或賣方名譽的評價。
19.4.2. DFI擁有權力獨自決定顧客發表的評論及DFI/賣方關於送貨服務的通知是否顯示予其他顧客。
19.4.3. DFI保留刪除未按照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交易所產生的評價的權利,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內容,欺詐性內容,或顧客與第三方或其他賣方合謀進行的交易,以影響本電子商務服務上任何產品的評級或排名相關的內容。
19.4.4. DFI可以刪除其認為包含負面及不實資訊並出於獲取任何利益的目的,由顧客惡意提出的任何評論。
19.4.5. DFI可以刪除或審查有關商品、交易或售後服務的評價內容中所包含的汙言穢語、廣告信息或無實際意義信息。
19.4.6. DFI擁有絕對酌情權可以審查或刪除評價。
19.4.7. DFI可以採取與上述評價或任何顧客的行為有關的行動,其中包括驗證相關顧客的身份,屏蔽,審查或刪除該顧客的評價,限制該顧客發布評價的能力,並限制該顧客在此電子商務服務上購物的能力。
19.4.8. 顧客違反適用法律及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張貼非法或侵犯版權的內容或不符合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評價,顧客將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代表顧客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同意賠償方案,且免除DFI、賣方以及DFI與賣方的董事、員工、管理人員、關聯公司、代理商及承包商承擔顧客違反本使用條款及細則、顧客使用服務本電子商務服務,或任何人士使用顧客的登入賬戶訂購商品的任何行爲。在法律未禁止的範圍內,於任何情況下,DFI及賣方對顧客使用或無法使用本電子商務服務或服務所引起或有關的任何附帶、特別、間接或後果性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資料遺失、業務中斷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或損失,無論其成因及責任理論 (合約、侵權行為或其他),皆不須負責,即使DFI及/或賣方已知悉發生這類損害的可能性。顧客授權並同意DFI及賣方在必要時遵照法律及私隱政策使用顧客的個人資訊、或按照香港警方或香港司法機構或任何其他適用執法機關的指令披露其相關個人資訊。